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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生只能与法定监护人一起居住,并需要公证委托书与监护人保证书。(表格2与3) 二、学生与监护人在中国停留期间自行办理所有合法居住手续,并向学校提交有关证明。 三、住宿生搬出学校宿舍时须向学校提交以上相关证明后,方可搬出宿舍。 四、与走读生同住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保证学生安全,并督促学生生活有规律(按时上学、回家、完成作业等)。 五、同住的家长或监护人应保持与学校联系,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表现。 六、家长或监护人对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问题承担全部责任.在校内发生问题时,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来学校协助解决 七、家长或监护人没有与学生一起居住,学生必须立即搬回宿舍居住,否则按劝退处理。 八、学校随时考核学生的学习和表现,如有问题,及时通知监护人,监护人需要配合学校管理好学生。经学校通知、警告后,学生仍没有改正,学校将取消监护人的同住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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